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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社科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发布时间:2026-07-22 阅读量: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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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我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6〕224号)(以下各文件简称其文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在我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本职称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二)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除外。

(三)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人员,其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途径

(一)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

(二)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途径申报。

(三)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分支机构(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确需在我区参加职称评审或委托我区代为评审的,由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权限的单位出具授权或委托函(模板见附件1、2),按照我区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46号)执行。评审条件可登陆广西社会科学院网站—信息公开—职称信息公开栏(网址:http://www.gass.gx.cn/)进行查阅。

(二)申报材料要求

按《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要求。申报人应当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经查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人社部发〔2024〕56号和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文件规定处理。

2.代表作制度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交1篇(部)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著作、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作为个人科研代表作,代表作字数须符合桂职办〔2022〕46号的规定要求。代表作由申报人提供相似性检测报告并上传职称评审系统,检测工具为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率(即除去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要求不能超过20%。检测率达到要求的代表作由我院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通过票数达2/3及以上者,申报人材料方可报至评审会。

已参加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但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在2026年以同一代表作继续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代表作不再另送鉴定,继续沿用上年度同行专家鉴定结果。

3.科研成果追加要求。申报人上年度评审未通过的,本年度申报时须提供至少1项以上新取得的业绩成果(排名前三)。

4.成果填写要求。(1)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业绩成果原则上按照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进行系统填报和成果统计。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员按实际取得的业绩成果进行系统填报和成果统计。(2)申报人员在系统中,除提供所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外,还需提供论文所发表的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登记情况截图(电子期刊不算是公开出版的刊物),并同时提供所发表论文收录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等其中一个数据库中全文收录情况的截图。未能提供以上两个情况截图的论文,将不计入成果。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还须提供所发表刊物当年入选在核心期刊目录的证明材料。

5.近五年年度考核要求。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如实填写申报人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出具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将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

(三)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各主管部门应对照评审条件及有关文件要求,审核、完善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原则上不得要求申报人提供清单以外的材料。

申报人按本系列部署文件和申报系统设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填报材料。学历、下一级职称证书、社保关系等已实现数据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继续教育学时核验。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和2025年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任务;2022—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完成专业科目学时的,要及时登录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登记,原则上要求2025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

2.申报人身份性质核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我院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工作单位有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我院进行核实。

3.学术成果核验。在申报系统中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并提供核验相关材料。

(四)专业技术资历、成果计算与职称转系列评审要求

申报职称的资历年限应按足年足月计算,从申报人现有职称授予时间次月算起,至20261231日截止。申报人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申报所需的论文、课题、奖项、专利等各项业绩的终结性成果证明材料,包含论文发表刊物、课题结题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红头文件等。申报人通过本年度评审并取得相应职称的,2026年9月1日(含)后新取得的学术、业绩成果,可用于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应当具备所申报系列的下一级职称,不具备的,应当先转系列评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评后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资历、年限和学术、业绩成果等,可以从转评前取得下一级职称的时间起算。(例如:某申报人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资历年限要求取得助理研究员满5年以上且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以申报副研究员,如其助理研究员职称证书上记载的授予时间为2021年12月及以前的,则资历年限符合申报副研究员要求;如记载的授予时间为2022年1月及之后的,则该申报人资历年限不符合申报副研究员要求。)

(五)其他补充材料

1.破格申报或直接申报材料。破格申报或直接申报人员应相应填写《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见附件4)、《直接申报职称申请表》(见附件5),并在系统上提供达到破格条件或直接申报条件的表格和证明材料,经我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评。

2.补充工作表格。申报职称人员填写《2026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人员硬件成果登记表》(附件6)《2026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成果统计表》(附件7),由所在单位经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附件6、附件7不需要上传系统,纸质版通过交换或邮寄的方式提交,Excel表格和加盖公章PDF版材料发到指定邮箱:gxzszgbgs@163.com。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材料。一是提交1项代表作。二是提供另外2项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研究成果(不指定成果类型)。以上研究成果须提供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章)1份,可通过交换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同时按照“XXX代表作:题目(类型)”、“XXX研究成果1:题目(类型)、XXX研究成果2:题目(类型)”的格式编写文件名,将PDF电子版材料发到指定邮箱:gxzszgbgs@163.com

四、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单位审核推荐。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申报推荐主体责任,加大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用人单位应在审议前采取答辩或说课等方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审议推荐的重要参考。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材料,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据实填写《XX单位XX同志XX级职称审议推荐情况表》(附件8),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主管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大对单位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力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我院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为不予推荐或不明确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我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知网、万方、维普等第三方途径,或使用查重软件等多渠道核实技术报告、论文等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氛围。

(四)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单位推荐人选,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占比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10%的,推荐单位作出说明,主管部门应在本系统内对该单位进行通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人选,在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人数占比达到或超过主管部门审核推荐20%的,由主管部门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我院在本领域范围内对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视情况可暂停该推荐单位次年推荐申报权限。

五、评审时间安排

(一)7月20日至9月10日为个人申报、各单位收集材料、审核审议、内部公示和推荐阶段。申报系统于7月20日00时00分开放。

(二)9月11日至9月15日为各主管单位通过系统报送材料阶段,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同期报送。申报系统于9月11日00时00分关闭。

(三)9月16日至9月30日为我院开展申报材料审核、补充修改材料阶段。

(四)10月8日至10月20日为代表作鉴定阶段,个人缴费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

(五)11月为评委会集中评审、抽查复核和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六)12月为评审结果报批确认及批复阶段。(详见附件9)

六、评审费用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桂职办〔2006〕115号)的规定,申报研究员职称收取评审费450元/人,申报副研究员职称收取评审费380元/人,申报助理研究员职称收取评审费230元/人,申报研究实习员职称收取评审费150元/人。经我院初审材料合格后,请申报人员登录本人职称申报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进行网络缴费。

七、纪律要求

(一)加大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有关要求,在职称申报的所有环节,加大学术成果、技术报告核查力度。审核人员对学术成果有异议的,可要求申报人提供相关原始实验数据、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和研究过程、获利情况等进行核对验证,必要时可以使用查重等手段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测试、评估或评价,并对申报人进行当面询问。将查处关口前移,我院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或取得职称的失信行为,及时录入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申报部门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鼓励申报人将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

(二)加强评审监督管理。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系列(行业)主管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送相关单位(部门)领导班子。

(三)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严禁行政干预评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人社部发〔2024〕56号、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5号广西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771-5868415。

 


附件1: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属地评审模板.docx

附件2: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委托评审模板.docx

附件3: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xlsx

附件4: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docx

附件5:直接申报职称申请表.docx

附件6:2026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人员硬件成果登记表.xlsx

附件7:2026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成果统计表.xlsx

附件8:XX单位XX同志XX级职称审议推荐情况表.docx

附件9: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2026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10:系统填写建议.docx

 

 

                               广西社会科学院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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