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职称认定、职称重新确认受理对象的通知
来源: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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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位专业技术人员:
为规范我办职称认定和重新确认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现明确我办职称认定和职称重新确认受理对象如下:
一、职称认定受理对象:本人人事档案委托广西人才服务中心(中国广西人才市场)管理,且在广西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在外省民营企业驻桂分支机构(分公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职称重新确认受理对象:本人人事档案委托广西人才服务中心(中国广西人才市场)管理,且在广西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
2024年8月3日